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23〕24号)有关规定,现集中受理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支出申请。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6年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10月10日前,请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操作参考附件1),在“科研项目”栏目,点击对应项目的“办理业务”后,点击“绩效发放”,在线填报《绩效支出申请表》,无需打印;等待学院、科技处审批。
(二)项目负责人:收到签章好的《绩效支出申请表》后,按照财务处绩效发放程序办理绩效支出(参考附件2),《绩效支出申请表》作为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如遇问题,请咨询0532-86980925)。
三、其他说明
1、间接经费既可以发放绩效,也可以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
2、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资助期内根据研究进展及科研人员在项目研究中的实际贡献,合理确定绩效发放进度和金额。
3、有设备购置费调增的项目负责人,若设备购置费预算总额调增在5万元及以上的,原间接费用核定金额超出的部分,需在下发结题通知后的3个月内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设备购置费预算总额调增在5万元以下的,超出原间接费用核定金额的部分,调入直接费用使用。预算调整情况应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中予以说明。
4、2026年底结题的国家基金项目建议将间接经费以绩效形式全部支出完毕。
5、学院科研秘书:10月11日前,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下载PDF版《绩效支出申请表》(科技处审批完成后再下载,以“学院-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集中发科技处;科技处打印并签章后,学院签章,签章完毕发放给项目负责人;
6、2025年及之前结题项目原则上不再发放绩效,剩余间接经费可以用于直接费用支出。
7、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绩效支出申请由学校集中受理,请各学院和相关项目负责人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可下年度申请或者报销。
2、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各单位科研秘书或科技处基金与计划项目办公室;
地学院86983073 石工学院86981701
化工学院86983791 机电学院86983310
储建学院86981826 材料学院86983670
新能源学院86983813 海空学院86983826
控制学院86981321 计算机学院86983961
经管学院86983290 理学院86983209
深层国重86981900 科技处86981837
科技处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