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科技部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绿色生物制造”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如有建议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发至科技处。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相关重点专项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联系电话:0532-86983265
联系邮箱:peihongyan@upc.edu.cn
附件:
绿色生物制造”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科技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