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2号)、《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青科规〔2019〕5号)和我市科技引领城建设攻势作战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21年—2022年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要求
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支持领域和方向,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核心成员(前三位)必须均为由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在山东省农业科技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备案的科技特派员。参与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创新、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由于yl23455永利只有10个推荐名额,原则上各院部限推荐2项,请排序推荐,填报项目信息汇总表并于10月30日9:00前盖章报送至科研管理科,学校汇总后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三、资金支持方式
(一)农业科技、人口与健康、城市发展领域支持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执行周期3年;一般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2年。科技特派员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执行周期2年。
(二)重点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50%,中期评估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一般项目立项后拨付全部支持资金。重点项目中期评估时间为立项后18-24个月。
(三)组阁揭榜项目,每个榜单根据专家论证评估,择优支持揭榜单位不超过2个,立项后拨付总资金的20%,验收通过的,拨付剩余资金。
(四)申报2022年支持项目的采用入库管理方式,项目支持额度根据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实际市拨经费低于申报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项目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人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qdstc.qingdao.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进入“计划项目申请-计划项目申报申请”,点击“新建”,选择“2021或2022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引导专项”,网上填报并提交上传相关材料。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供项目评审专家参考),项目主管单位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相关附件包括: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
4.项目绩效目标表(*excel电子版与盖章扫描版均需上传);
5.企业单位提供当期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当期经费收支表;
6.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7.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8.联合申报协议(*有合作单位的须上传盖章后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9.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为电子版,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系统。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981837
电子信箱:zhengym@upc.edu.cn
附件:
申报方向和要求.docx
科技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