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为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经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批准,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秘书处组织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数量
申报对象为全省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学校应选定具有研究特色的学科申报,只能申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有稳定、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2、有扎实的前期研究成果;3、有素质精良的研究团队和首席专家;4、有良好的研究保障条件;5、有明确的研究发展目标。具体标准见《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有关条款。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1、依据《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各申报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社科处、教研室等有关部门组织填报《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
2、各单位申报材料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办,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秘书处联系电话:0531-82070008,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637号432办公室,邮编:250001,E-mail:sd_gov@126.com。
(四)基地资助
申报批准建立的基地必须当年通过检查验收,通过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检查验收的,由领导小组予以资助基地部分经费。优秀基地予以资助贰万元;合格基地资助壹万元。
(五)其它事项
请各地各单位和学校切实加强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对照《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工作申报时予以基地优先考虑。
附件:《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评估验收报告书》网站www.sdgov.org.cn 下载
科技处文科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明华 崔伟
电 话:86983266
邮 箱: gmh1973@upc.edu.cn cuiwei@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