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NWO)双边合作协议,2014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促进两国科学家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领域:有机、无机和/或高分子材料与复合材料和/或其应用(organic, inorganic and/or polymeric materials and composites and/or their application)(详见附件1)。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E01、E02或E03填写中文申请书,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资助项目数:不超过6个项目。
4.项目执行期: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或2019年7月31日(3或4年),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荷方合作者应符合N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WO提交申请。(荷方链接:http://www.nwo.nl/en/funding/our-funding-instruments/cw/cooperation-china-nsfc---advanced-materials/cooperation-china-nsfc---advanced-materials.html)
3.中荷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本项目。
2.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3.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WO项目(中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E01、E02或E03填写申请书。
2.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请书(撰写说明见附件2)。中荷双方应共同用英文撰写英文申请书,分别提交给NSFC和NWO。
(2)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3)。中荷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3.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联系科技处进行在线审核确认。确认后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
4.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若有申报意向,请及时告知科技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徐进,010-62325351)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15年中旬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15年8月1日开始执行。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2:Application from NWO-NSFC adv mat 2014-2015
科技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