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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科技专项结题和中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4-12-18浏览次数:52

 

各文科院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yl23455永利自主创新科研计划文科科技专项结题和中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均采取会议汇报的形式,由学校统一组织。汇报时间拟定于20151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结题验收:对2011年度立项的科技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对照各自的研究计划和研究任务,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使用等情况,认真准备1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专家组在听取汇报、质疑答辩后,给出结题验收意见。对不能通过专家组结题验收的项目将采取项目终止,并追回部分研究经费。

3、中期检查:对2013年度立项的科技专项进行中期检查,如课题组认为已经完成研究任务,达到结项要求的,也可以提前进行结题验收,但必须先向科技处提出申请,并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和ppt。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各自的研究计划、研究任务以及课题立项时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书内容,结合研究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认真准备10分钟的ppt汇报材料,汇报内容应包含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已拨付经费使用情况、后续研究内容和思路等。专家组在听取汇报、质疑答辩后,将给出中检意见,并对下一步研究计划提出建议。对未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或确实不具备研究条件的项目将采取项目终止,并追回部分研究经费。

4、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项目终止的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各类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二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各类科研项目。

5、为方便专家组审阅,请准备相应的纸质材料,包括:《结题报告》或《中期进展报告》一式五份,以及项目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五份,不需要胶印装订。在验收检查通过后,再向科技处文科办提交正式胶印《结题报告》或《中期进展报告》一式三份,项目成果材料复印件一份。

6、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咨询科技处文科办,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顾明华、崔伟

    话:86983266

    箱:gmh1973@upc.edu.cn  cuiwei@upc.edu.cn

 

                                    科技处文科办

                                  201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