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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5-02-09浏览次数:33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荐201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国科金计函〔20154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类,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组织推荐与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二、申报原则

1.此次推荐只面向经费需求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请人应按照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的定位和资助范围撰写申请材料,学校将择优上报教育部科技司,经科技司评审后择优推荐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重大科研仪器项目,执行《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3.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部分请参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1.重大科研仪器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若没有账号请联系科技处索取),按照本通知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撰写申请书。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选择“部门推荐”。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请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并及时联系科技处审核申请书,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请于39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谭树成

  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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