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东营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设立的东营市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成果奖,作为对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市级奖励。此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评奖参评成果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结题或被采纳的社科研究成果。
(二)第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禁止多渠道重复申报。
(三)本次报奖实行限额申报,涉及黄河三角洲及东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内容的研究成果,不受限项。各院部需择优排序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同一研究成果,如已向青岛市社科联申报,不再推荐申报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三、申报方式
(一)报送材料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3份;并填写《东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情况登记表》,上报登记表电子版。
2、申报成果属于论文、研究报告的需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两份;著作需提交原件2份。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2份,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
4、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软科学规划部门组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协议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市评奖办公室审核后退还),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二)报送渠道
1、学会会员向所在学会申报,由学会统一整理后向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市委党校、胜利学院、东营职业学院、东营技师学院的成果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向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各县区凡不经市级学会申报的成果,一律向本县区党委宣传部门或社科联申报。
2、非学会会员及所在单位未组织统一申报的,个人可直接向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申报成果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限
成果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请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申报。
五、其他事项
评奖通知、实施细则、评审表、登记表可在“东营社科网”( www.dy.skj.gov.cn) 查询、下载。其他事宜按《东营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东营市社科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5号国土资源局大楼7楼
东营市社科联
联 系 人:董永国 王鹏继
联系电话:8081617 8081197
邮 编:25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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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8698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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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文科办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