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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关于推荐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及申报优秀理论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5-04-13浏览次数:283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培养造就优秀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的战略性工程。工程实施以来,在培养社科理论人才、加强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理论人才在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宣办发〔20135号)精神,经研究,今年拟对工程入选人员进行调整,补充新生力量,评选一批优秀理论成果,资助一批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选人员

(一)调整补充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鲁宣办发〔201216号),请各市、有关企业及各部门单位对2012年入选工程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将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变化、科研成果和工作表现等基本情况整理上报。同时,推荐上报本地、本单位或本系统符合条件的社科理论人才13名(不含原入选工程人员)。省委宣传部将根据上报情况作出相应调整,确定新一批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人员名单。

(二)推荐范围及标准

1.推荐范围主要是: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研究的人员,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的人员,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人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普及、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和管理人员等。

2.被推荐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三贴近”原则,积极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勇于探索创新,科研成果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培养提高的潜能;坚持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组织本领域和相关领域人员集体攻关;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15630日,即1970630日之后出生)。

(三)推荐办法

各市、有关企业党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和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负责推荐本地、本单位的人选;省委高校工委负责推荐部属和省属高校的人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推荐省直各部门单位的人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严格掌握。各单位推荐的人选,须填写《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推荐表》(一式4份)。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以院部为单位一并上报,时间截止到4月24日。

二、推荐申报优秀理论成果

1.请各市、各单位将本地、本单位每位入选工程人员2013年以来的重大科研成果(包括理论文章、专著、调研报告)和正在进行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研究课题项目推荐上报,从中评选出一批优秀成果进行奖励,评选出部分项目进行适当资助。

2.优秀理论成果每人限报1项。公开发表的优秀成果和调研报告须报原件1份,复印件及申报表一式16份;专著须报原件3份,申报表16份;正在研究的课题项目须报申报表16份。推荐表和申报表复印有效。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以院部为单位一并上报,时间截止到4月24日。

本优秀理论成果奖只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汪怀君和张瑞涛老师有资格申报。请科研秘书及时宣贯到具体老师。

 

 

科技处文科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明华 崔伟

  话:86983266

  箱:gmh1973@upc.edu.cn  cuiwei@upc.edu.cn

 

 

                        科技处文科办

                         2015年4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