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结题验收项目是指项目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及以前的科技专项、青年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2.所有结题验收项目,需按要求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简称《结题报告》),在完成研究内容总结和经费决算后,向本单位提出结题验收申请。
3.所有项目在结题验收时,要求项目经费零结余,若有结余经费按规定退回学校,作为下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经费。
4.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继续报送年度进展报告并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报告说明未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的原因和延长时间。项目延期最多为1年,延期1年还未能结题的项目按项目终止处理。项目组负责人3年内、成员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计划各类项目。
5.青年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自行组织,但须采取会议汇报的形式,需对参与验收项目逐项打分(评审打分表可参考附件),专家组成员5-7人,其中至少有2人为校外专家。科技专项类项目结题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收齐并签章,验收工作由科技处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材料:单个项目《结题报告》(命名格式:201506自主创新结题报告-学院简称-负责人姓名)、自主创新科研计划项目成果统计数据表。
(2)纸质材料:单个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胶订,需按照“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必要证明材料)、校自主创新科技专项项目结题验收专家评审打分表、2015年度校自主创新科研计划结题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
7.请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报送科技处。科技专项类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6月25日。
8.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自主创新科研计划资助经费分配的依据。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科研科:0532-86981837 tsc1980@upc.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15年6月8日